吴亮律师
解析:
当借贷关系中出现借款人与非实际用款人身份不一致的情况时,我们需依据具体情境及举证材料进行权责界定。倘若借款合同对借款人所负还本付息之责有所规定,无论借款人的角色是否为借贷资金的实际使用者,均应严格依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应的偿债义务。
然而,在司法实践过程中,贷款人均会辩称自身并非真实出资方并以此为由拒绝偿还欠款,但是除非他们能够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曾经存在欺诈、逼迫等致使合同丧失效力或成为可以撤销之原因的情节发生,这种主张通常较难获得法院的支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七条
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借钱的不是花这笔钱的人,那就要看具体是啥情况,还有就是有没有证据啥的。要是借款合同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,说借款人要还钱,不管他到底是不是真的花钱的那个人,他都得按合同上说的去还钱。在我们平时生活里,如果有人说他其实没花这个钱,然后就不愿意还,这种说法一般很难被大家接受,除非他能拿出证据,证明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是被骗了或者被逼着签的,这样的话,合同可能会被判无效或者可以被取消掉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有时候,贷款人跟用钱的人不一样。这时候就得看情况,看看有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他们之间是怎么回事儿了。就比如说,假如咱们签的那个借款合同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借款人要还钱的话,那不管他到底是不是真的用钱的那个人,他都得按合同办事儿,把钱给还上。但是,在现实生活里头,要是有人说他其实没用到这笔钱,然后就不想还了,这种说法往往很难站住脚,除非他能拿出证据,证明这个合同是因为被骗、被威胁之类的原因才签的,这样才能让这个合同变得无效或者可以被撤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