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亮律师
一、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几日内到银行缴款1、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,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。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,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,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;根据法律规定,可以将查封、扣押的财物拍卖、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、汇款划拨抵缴罚款;据法律规定,还可以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。2、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您好,可以报警解决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,报警后依法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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